買到問題食品可獲10倍賠償
下月起《食品安全法》將正式實施,新法從生產、銷售、監管等相關環節為食品安全加上多重保險,讓市民吃得更放心。
食品安全有了統一標準
食品從原材料種植、飼養到成品入口,分別由多個部門實行分段監管,這樣的情況容易出現監管標準“打架”的現象,對此《食品安全法》明確將建立統一的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安全標準不統一一直是我國食品安全監管的軟肋,《食品安全法》規定,應當對現行的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食品衛生標準、食品質量標準和有關食品的行業標準中強制執行的標準予以整合,統一為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需風險評估
《食品安全法》明確規定,食品添加劑應當在技術上確有必要,且經過風險評估證明安全可靠,方可列入允許使用的范圍;不得在食品生產中使用食品添加劑以外的化學物質和其他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
“問題食品”要召回
新法規定建立食品召回制度。食品生產者發現其生產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應當立即停止生產,召回已經上市銷售的食品。
去年有關部門明令要求召回市面上所有的可疑液態奶返廠重新檢測,但仍有個別商家偷賣傾銷相關產品。《食品安全法》對這一行為給予的處罰很重,除賠償消費者的損失以外,消費者還可以要求其支付價款10倍的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