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家界武陵源區出臺《辦法》治理追客趕客為保障游客權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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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2010/1/4 13:18:21 來源:張家界日報 作者:吳勇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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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鞏固“平安滿意在張家界”專項活動成果,保障游客的合法權益,規范旅游秩序,創造良好的旅游區域環境,在歲末年初,武陵源區結合該區實際,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導游人員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專門出臺了《治理追客趕客暫行辦法》。 該《辦法》第一章中對追客趕客行為進行了明確定義,并規定區旅工委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治理追客趕客工作,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協同做好治理追客趕客工作。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森林公園管理處及相關責任單位負責做好本區域內治理追客趕客的宣傳和從業人員的教育工作,對追客趕客的治理堅持“從嚴治理、分工協作”的原則;武陵源京溪國際酒店《辦法》第二章中詳細明確了追客趕客的治理范圍,包括旅游從業人員、旅行社等;《辦法》第三章明確規定了旅游、公安、城管等職能部門治理追客趕客的監督管理范圍,并要求各職能部門應積極開展治理追客趕客工作,對推諉、扯皮不履行職責的職能部門及其工作人員由區監察局依法進行責任追究,同時要求各職能部門及其工作人員應依法開展治理追客趕客工作;《辦法》第四章對治理追客趕客行為的處罰權限和處罰依據也逐一進行了細化分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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